邵东县新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 告
本院于2018年12月19日作出(2018)湘0521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邵东县新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月18日作出(2018)湘0521破1号之一民事决定书,指定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担任邵东县新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决定于2021年1月29日上午9时30分召开邵东县新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会议”的模式在“钉钉”软件上进行,请债权人准时参会。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需安装“钉钉”软件,并通过申报债权时预留的手机号码所绑定的钉钉账户进入“邵东县新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群”,钉钉群号:34786599。
特此公告。
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