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9号令
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当前我市防控工作效果,经邵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
1.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摸排、村(社区)干部逐户摸排、企业个体户门店等各类用工主体排查、出租房业主排查、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等“五种渠道”,对2020年2月20日以来境外来邵(返邵)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摸排出的境外来邵(返邵)人员由各乡镇(街道、场)组织送定点宾馆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指挥部统一安排对其实行核酸检测,并摸清入境后的活动轨迹,做好追踪管理。
2.各乡镇(街道、场)要对旅居海外的邵东籍人员和近期可能来邵(返邵)的境外人员进行摸排,并劝导其在疫情结束前尽量不来邵(返邵)。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境外来邵(返邵)人员在入邵前必须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返邵后自觉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不主动报告、不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措施的,相关费用自负,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造成密切接触者发生感染或疫情蔓延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加强“四类重点人员”管控
1.疫情结束前,“四类重点人员”即确诊病例(无症状阳性感染者参照执行)、疑似病例、病患密切接触者、发热人员不得进京。
2.对“四类重点人员”落实“一人一专班”管控措施。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期满后,如必须外出的人员,现居地所属乡镇(街道、场)、村(社区)要第一时间与外出人员的目的地取得联系,建立管控联络机制,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一旦发现重点人员可能进京的苗头,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市指挥部。
三、严防“五类重点人员”漏管失控
1.对“五类重点人员”即鄂籍来邵人员、邵籍居鄂返邵人员、邵籍入鄂返邵人员、确诊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外地来邵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的管理,要落实日报告、日清零制度,造成漏管失控的,要严肃追责。
2.鼓励群众举报漏排漏管人员,凡举报核实的每件奖励500元(举报电话附后)。
邵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5日
附:邵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各乡镇(街道、场)举报电话
市指挥部: 0739-2867086 0739-2721227
